先看懂,再開始辦
案例文章與登記指南
每篇聚焦一個具體問題。文中情境是說明用的示例;自己的案件可以從導航重新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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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改裝過,就一定要辦改建登記嗎?
生活中說的改裝、翻修或整修,未必等於建管或地政文件使用的改建、修建。要判斷是否涉及登記變動,應先看本次工程文件及原登記標示,而不是只靠工程俗稱。
法院判對方付錢,可以直接把他的房子過戶給我嗎?法院文書提到房地,不一定表示法院已決定移轉房地所有權。若主文只命對方支付金錢,應先理解金錢給付與不動產權利移轉的差別。
拿到命移轉房地的判決,先核對哪三件事?如果法院主文確實處理特定房地的權利移轉,準備方向便不同於一般買賣雙方送件。仍應先核對文書效力、移轉標的與附帶條件,不能只拿判決的一張首頁辦理。
預告登記能擋住所有房地處分嗎?預告登記是為了保全特定請求,不是只要擔心房地被處理,就能替任何人名下的不動產加一道全面封鎖。先確認自己已有什麼請求與文件,才知道是否朝這個方向準備。
借款人同意了,屋主還沒同意,可以設抵押嗎?借錢的人、把房地拿來擔保的人,以及取得抵押權的人,可能是三個不同角色。借款條件談好了,不表示房地所有人也已同意提供擔保。
收到登記補正通知,先看要補哪一項補正通知通常是在指出已送案件尚待補足的事項。先辨認通知類型、補正內容與期限,才能知道應補交文件、改正記載,還是補繳規費;不要只看到補正兩字就重辦整案。